201703届毕业暨学位(结业、肄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201703届毕业暨学位(结业、肄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为了妥善完成201703届毕业生的毕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2016年11月25日早9:00至12月5日中午12:00
提交纸介申请材料:2016年12月5日中午12:00前到服务中心提交纸介申请材料。
二、申请条件
(一)毕业申请条件
1. 符合毕业申请学生:学籍批次为201003批次至 201409批次在读学历生和201603届、201609届的结业生。
- 本科生(高升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1) 高升本的学生在 5—7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2)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 2.5—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本院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的学生须修满70学分;法学专升本跨专业、跨专业本科二学历的学生须修满100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3)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高升本各专业要求修够4门专业选修课。
4) 本科层次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 专科生(高升专、专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1) 在2.5—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
2) 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 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4.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 (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三)结业申请条件
1.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指已选修了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而且对于本科生已申请了毕业论文),并已取得了结业学分(距最低毕业学分10学分以内)。另外,本科层次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200909学籍批次高升本学生和201109学籍批次专升本学生可以申请201609届结业。
(四)肄业申请条件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已取得30学分以上者,可申请肄业。
三、毕业暨学位申请与办理流程(学生)
重要事项提醒:
1.照片要求:淡蓝色背景、同底免冠、2吋的护照标准照片(48×33mm),照片需剪去白边。
2.图像采集费说明:毕业生照片将送达北京市教委指定的专门图像采集单位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生需交纳图像采集费 15元,图像采集费直接从教材费中扣除,多退少补。
3. 由于毕业生登记表/学位申请表需要存入个人档案,在线填写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后再提交,在填写或签名时需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水笔,不允许使用圆珠笔、铅笔进行填写。
四、结业、肄业办理流程(学生)
结业、肄业学生,首先需在个性化学习空间“毕业”模块申请结业或肄业,同时提交淡蓝色背景、同底免冠、2吋的护照标准照片(48×33mm)两张。结业学生需交15元图像信息采集费,直接从教材费扣除,多退少补。
五、证书、档案及剩余费用发放
学院按规定将及时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经教育部审核合格的毕业生信息,教育部会及时发布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学院按规定将及时向教育部上报学位生电子注册数据,经教育部审核合格的学位生信息,教育部会及时发布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
获得电子注册的学生,学院会及时发放证书、档案和剩余费用(预计2017年2月下旬)。
通知内容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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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远程教育部
中国人民大学盐城教学服务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盐城教学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4日